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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文章来源:晋中晚报 时间:2011-11-11 8:29:26
11月8日,记者从祁县环保局获悉,该县已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这是我省第15个、我市第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2年,祁县被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为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对此,祁县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该县精心编制了《山西省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于2008年11月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并报请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
该县确立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等五大体系建设和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已按建设要求全部完成。生态工业独具特色,坚持不引进污染大、能耗高的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力推进区域性生态工业体系建设;生态农业成效显著,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狠抓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建设多元化区域性生态农业中心;生态旅游蓬勃发展,通过创新机制,围绕打造“晋商圣地、文化名城”品牌,推行旅游经济生态化,古老的人文历史和保护完整的原始风光,使祁县成为人们向往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之一;生态林业规模空前,绿色兴县深入人心,祁县已基本形成了带、网、片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林网控制面积、森林覆盖率达到先进县市行列;生态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城市整体功能不断提升。积极实施集中供热、引进推广清洁能源、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绿化覆盖率逐年上升。(记者 路丽华 通讯员 楚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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