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解决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协会重大事项。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但须由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经理事会研究,报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机关同意。
二、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解决会员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面临的问题,研究产业发展形势和前景,讨论制定应对措施和办法。如有需要,也可吸纳会员单位参加。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秘书处提前十天通知,相关文件在会议三天前通过传真或邮件送达参会单位。 理事会会议足 2/3 成员参会视为有效,理事会表决事项时,如表决意见各半相持,会长有最终决定权,表决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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