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协会内外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秘书、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用和解聘。
三、秘书长行使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2、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3、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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