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祁县玻璃器皿协会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祁县玻璃器皿协会理事会由28名理事组成,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4名,秘书长 1 名。上述人选由协会筹备组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名,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实行等额选举。
三、 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四、 参加表决的会员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视为有效。
五、 表决采用事先酝酿候选人组成方案,然后对候选人组成名单表决的方法,不对每个人单独表决。
六、 表决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数超过表决人数的半数以上视为通过。
七、 本选举办法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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