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本中心的卫生,努力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机关事务局安排的工勤人员维护日常卫生外,全中心人员要自觉动手搞好中心室内卫生;
二、办公室内做到窗明桌净,桌椅无尘,地面洁净,无痰迹、烟蒂、纸屑等;
三、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文件书籍排列有序,并保持清洁;
四、不得随意在办公室内乱放、乱贴、乱钉;
五、每天先签到的工作人员要清扫、整理办公室内卫生;
六、中心每月要组织一次卫生保洁义务劳动,全体中心人员要积极参加。
(发布时间:2009-03-31、修改时间: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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