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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



 

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

    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
    来源:人防办     日期:2014-05-19
    郭长明
   
        一、人民防空的定义、地位作用和任务
   
        (一)定义
   
        人民防空,是指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外国多称民众保护或公民防护,简称民防。
   
        我国人民防空的定义包括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和平时期围绕国防需要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相关准备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建设;二是战时围绕防护敌空袭需要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斗争。
   
        人民防空的基本目的是,运用伪装、隐蔽、疏散等防护手段和采取抢救抢修等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
   
        (二)地位作用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三)任务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平时主要是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在职责范围内防范和减轻灾害事故危害。
   
        战时主要是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这也是人民防空最根本的任务。
   
        概括地讲,人民防空的任务是: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
   
        二、人民防空志愿者的定义
   
        (一)志愿者
   
        志愿者,即志愿工作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二)人民防空志愿者
   
        人民防空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参与人民防空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种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活动,无偿为社会和居民提供服务、帮助的人。
   
        三、人民防空志愿者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三)具有本市、县(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在18-50周岁,身体健康,体力充沛,能够胜任服务要求,有特殊技术专长者可放宽至60周岁;
   
        (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六)乐于为人防事业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城市人民防空、现场医疗救护、社区公共安全、社区活动筹划和组织、水电气修理、防护救生、心理干预辅导、组织疏散隐蔽、书法绘画、演唱演讲等)。
   
        四、人民防空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2、获得志愿服务必需的条件和保障;
   
        3、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4、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实际困难;
   
        5、本着个人志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6、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建立基本状况和服务情况的档案,出具有关志愿服务证明;
   
        7、对人民防空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二)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及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2、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3、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取得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
   
        4、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或变相索取报酬;
   
        5、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6、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社区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8、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履行合理告知义务。
   
        五、人民防空志愿者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防空志愿者。我承诺:尽已所能,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者精神,积极宣传防空防灾知识,参与防空防灾应急救援行动,为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幸福社区贡献力量。
   
        六、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组建
   
        (一)组建目的
   
        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总体目标,按照公民自愿、着眼全局、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原则,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以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为立足点,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二)招募方法
   
        本着志愿参加、无偿服务的宗旨,由县(区、市)人防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区管委会)联合向社会公开招募。有意参加人民防空志愿服务者,经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并填写登记表,审核合格后,由人防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区管委会)批准备案,并接受防空防灾业务培训,即可成为人民防空志愿者。
   
       (三)组建形式
   
        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以街道办事处(城区管委会)组建,每队不少于30人。设队长1名,由街道(管委会)分管安全应急的副主任兼任,副队长2名,由人民防空志愿者担任,指导员1名,由街道(管委会)党员干部兼任。根据人民防空志愿者专长情况,可设宣传教育、医疗救护、疏散引导、抢险抢修等分队。条件成熟后,可在社区组建分队,每个分队不少于10人, 设分队长1名,由社区主任兼任,副分队长1名,由人民防空志愿者担任。
   
        七、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在本辖区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详实掌握本辖区的地理、人员、交通等情况和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警报分布情况,掌握灾害事故危害源和重点目标分布情况,制定防空防灾方案,并做好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
   
        (三)收集、反馈社区公共安全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和监控灾情;
   
        (四)协助人民防空等部门组织开展社区居民防空防灾疏散、隐蔽和救援演练;
   
        (五)协助人民防空部门维护人防工程和警报设施;
   
        (六)战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口疏散和安置工作;
   
        (七)在空袭或灾害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组织应急防护、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排除和控制能力所能及的次生灾害,并配合人民防空专业队等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外围保障工作;
   
        (八)负责平息谣言,维护社会秩序;
   
        (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灾物品的筹集、运送和分发;
   
        (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战(灾)后居民心理咨询和辅导;
   
        (十一)为社会和社区居民提供其他公益服务。
   
        总之。每个人民防空志愿者都应成为:防空防灾知识普及的宣传员,防空防灾技能培训的教练员,防空防灾演练活动的指导员,防空防灾救援行动的战斗员。
   
        八、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一)活动制度
   
        1、建立人防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情况交流制度、参加服务制度、考核登记制度等。
   
        2、建立人民防空志愿者服务活动台账,做到次次有时间、有地点、有人员、有项目、有内容、有成果。
   
        3、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
   
        (二)培训教育
   
        1、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5课时。
   
        2、培训内容: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医疗救护和防疫知识技能、次生灾害防控知识、避险与疏散组织协调、模拟训练等。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装操作、模拟演练、分发资料自学等。
   
        (三)经费、装备
   
        日常活动经费由人防志愿者所在队根据年度活动计划提出,街道(管委会)和人防部门分别给予补助。活动所需装备由组建单位提供。
   
        (四)服务守则
   
        1、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
   
        2、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为他人送一片爱心。
   
        3、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4、急困难者所急,帮困难者所需。
   
        5、服从组织需要,加强团队合作。
   
        6、待人以情,待人以诚。
   
        7、尊重受助者人格,严守受助者隐私。
   
        8、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技能。
   
        9、通过志愿服务,提升自身素质。
   
        10、接受监督,加强自律。
   


(发布时间: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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