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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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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县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局“两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单位、股室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依法处置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节日期间,各单位、股室要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本单位、股室节日期间的各种活动。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各类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
严禁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严肃工作纪律,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各单位股室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局纪检组将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祁县环境保护局党支部
2016年2月1日
(发布时间:2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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