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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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环保工作报告



 

2016年全县环保工作报告

    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祁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琦
    (2016年4 月22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回顾总结“十二五”和2015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分析把握“十三五”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动员全县上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努力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祁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回顾
    “十二五”以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转型跨越发展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环境保护重大举措,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控制性指标圆满完成。
    五年来,我们强化部门联动,科学调度任务,多方筹措资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实施列入市政府重点污染减排项目104个,其中大气污染减排项目38个,水污染减排项目66个。“十二五”期间,共削减二氧化硫715.86吨,削减14.7%;削减氮氧化物478.74吨,削减11.6%;削减化学需氧量1125.629吨,削减11.9%;削减氨氮82.68吨,削减18.3%,;削减烟尘317.19吨,削减15.8%,削减粉尘30.28吨,削减11.6%,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六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县域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五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压煤、治污、管车、降尘、禁燃、增绿”六个关键环节,连续3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燃煤污染专项整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专项整治和秸杆禁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共完成10个方面、115项327个项目的治理任务。工业污染治理中,30户玻璃器皿企业完成燃煤退火炉、温缸窑深度治理;8户碳素企业全部开展深度治理;建材行业8户砖厂全面开展污染治理;化工行业中,三户化工企业全部治理到位;其他行业,顺发热电投资1400万元完善脱硫、除尘工程设施和挡风抑尘网建设, 7户铸造企业配套完善了脱硫、除尘设施;城区燃煤锅炉治理中,累计淘汰城区燃煤采暖锅炉170台362蒸吨,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5万平方米;汾水大酒店等5户宾馆的燃煤茶浴锅炉改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城区45户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40个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进行油品升级,全面推广供应国四车用汽、柴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二级企业优良率、三级企业合格率达到50%以上。城市步行车道和自行车道的道路比例已达到92.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393辆,15辆公交车、60辆出租车,956辆长途货运汽车更新使用天然气,汽车尾气年检率达80%,发标率达90%。切实解决了一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区PM2.5、PM10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逐步提高。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县域水环境质量有了质的提高。
     五年来,我县以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方面大力开展涉水企业深度治理,祁县中宁肉品有限责任公司、南北特食品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兴建了废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达到地表水或行业排放标准,部分企业污水回用做到零排放。另一方面,从改善断面水质入手,县政府投资500万元建成了三支退截污工程,实现了城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鸿宇市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3376万元完成提标升级改造,污水排放由一级B稳定提高到了一级A;祁县经济开发区总投资8938.36余万元的污水处理项目,土建工程已完工。污水处理设施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沙河水质,全县跨界断面水质有了质的提高。第三方面,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在子洪水库一级保护区周围安装了隔离设施,对保护区的界碑进行了更新完善,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饮用水二级标准,达标率达100%,全县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强化执法监察,环境从严监管真正落到了实处。
    第一,强化日常巡查,严格环境监管。积极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北京APEC会议和“9.3阅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并且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第二,继续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管审分离、查处分离制度,同时规范排污费核定办法,实行物料换算,严格用“一把尺子”核定排污费; 第三,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实行了行政处罚的量化、细化、标准化。制定出台了《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12部法律、112个规章、办法、条例、细则规定的441个处罚事项制定了处罚定性定量标准。第四,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全县企业实行分类处置。截止目前,碳素、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全部开展治理,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已有32户企业完善了环评手续,42户企业通过了环保验收,一批违法企业得到整治,分类处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强化服务严格审批,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按照县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一方面积极承接市环保局下放的审批权限,即时规范开展审批,本着简化、方便、高效、优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5年共办理环评230个,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其次,在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按照分类、分级审批原则进行环评审批的同时,强化项目“三同时”管理力度。项目审批后,主动介入项目的环境监管,促使新、改、扩建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第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简化程序,股室联动,确保通过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企业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将满企业即时领到排污许可证,做到合法生产、持证排污,有效遏制了污染,提高了县域环境质量。
    (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创新局面。
     一是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共争取中央、省、市资金1700余万元,开展水源地管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覆盖全县17个村、受益群众3万多人。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了治理,村级环保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开展乡村污水治理。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下申村投资217.99万元、完成污水收集管网10余公里;九汲村投资124.94万元、完成污水收集管网7.5公里;谷村污水管网建设已进入项目前期筹备阶段,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三是着力推进农村生态建设。我们积极组织全县农村开展了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五年来,吴家堡村等4个村命名为省级生态村,11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七)强化平台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支撑作用。
    我们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环保监测站能力建设进程。先后组织实施PM2.5全覆盖工程、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办公条件,购置安装先进监测设备,实现了PM2.5的实时测报以及6项污染物自动采样监测,即时向省、市传输数据。同时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深化以空气、水为重点的环境质量监测,逐步扩展污染源监测手段,努力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规范化水平,如实反映企业排污的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
    回顾“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全县环保工作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的看到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污染防治减排压力比较大。东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至今尚未建成,部分铸造、碳素、建材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尚未完成,水气污染减排任务仍然艰巨。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仍然较大。城区煤烟型污染特征突出,燃煤锅炉(茶浴炉)仍是建成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建筑工地和交通道路扬尘、物料堆场治理标准不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县城环境优良率远远不足50%。三是环境监察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在环境隐患较多、环境问题突出、环境信访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环保监察力量、环境监测能力以及环保干部队伍素质,还不适应环境保护严峻形势的要求。四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艰巨。按照省厅要求,2016年底前必须完成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逾期完不成的建设项目一律关停取缔。这些问题需要在新的一年里迎难而上,继续加力,在抓准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
    二、“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和2016年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和攻坚期。按照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十三五”指导思想,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到2020年,县城区PM2.5、PM10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2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地表水质达到V类水质断面比例高于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5%左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烟粉尘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2016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全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PM2.5、PM10浓度比2014年下降13.3%、6.7%,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
    2、水环境质量指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汾河西建安断面、沙河雅安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稳定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大力推动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饮用水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016年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要继续重点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力度。16户玻璃企业、7户碳素企业、 10户铸造企业、3 户酿造企业和7个砖厂必须按照治理内容和标准按时完成,做到达标排放、持证生产。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包装、印刷、塑料、油漆、橡胶、铸造等治理项目;要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7月底淘汰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30台61蒸吨、茶浴炉23台23蒸吨,全面推行集中供热、清洁能源供热,茶浴炉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煤改气(气、电、油);要继续开展污染面源整治。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0户餐饮企业油烟净化治理,机动车污染完成省市下达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要着手开展城中村土小锅炉整治试点,昭馀镇和三个城区管委会各自完成一户试点工作。要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一是要严管建筑施工扬尘。所有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按照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围挡、苫盖、洒水、绿化、硬化、冲洗“6个100%”挡风抑尘措施。二是要严控房屋拆迁扬尘。严格实行房屋拆迁审批管理制度,对未批先拆、未落实湿法拆迁或封闭拆迁措施的工地,一律处罚并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渣土车辆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凡没有审批手续的渣土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凡苫盖不严沿路抛洒或带泥上路车辆,一律从严处罚。四是要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扩大城区道路机扫、洒水、冲洗范围,加大洒水冲洗频次,保持街道湿润无尘。四是规范物料堆场管理。城区及周边所有物料堆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封闭、围挡、苫盖、洒水抑尘措施。五是裸露扬尘地面治理。全面排查城区裸露扬尘地面,落实绿化、硬化、苫盖措施。
    (二)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
    根据晋中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工业污染综合治理要完成食品行业祁县益民食品厂、祁县百家乐食品厂、祁县中和食品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二是要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加快东观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东观镇污水处理厂年底投入运行;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三支退水渠东延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完成县城生活污水中水回用工程管网建设,污水全部回用于昌源河湿地公园;完成汾河湿地植被恢复、水生植物种植、防护围网工程;三是开展农村水环境集中治理。继续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同时建设干清粪、沼气池、废水处理等减排设施,完成5个规模化养殖场农业源治理项目;四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进度,完成谷村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完成谷恋古村落生态保护建设,确保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确实强化环境监察监管工作。
    一是要继续强化环境监察,以执行6个《配套办法》为抓手,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把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社区,逐一明确管理、执法、监督等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做到监管无盲点、执法全覆盖,真正使环保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环保部门要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大气污染、重污染行业、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管委会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即时组织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确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反应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健全完善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面进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基础上,主动与刑事司法机关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集中解决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制度。要健全现有污染源环境风险防范防控体系,重点做好化工、医药企业和工业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截得住、留得下、可处置”的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和转移全过程达到规范化要求。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放射源长效管理,确保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率、“三同时”执行率、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换)执行率均达100%,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四)、全面完成企业排查分类处置工作。
    要采取一项一策、一企一档、建立台账、限期治理、分类处置的办法,对我县尚未整改到位的“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项目全面进行清理整治。“未批先建”项目要按照关停取缔、补办环评、环保备案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对“久试不验”项目,具备验收条件的要限期验收,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限期验收。所有企业必须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治理的治理到位,该补办手续的补办齐全,确实做到手续齐全,持证生产,规范经营。上半年要完成一般项目清理整改,下半年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项目,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五)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环评审批手续,认真落实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豁免制、承诺备案制、审批制的分类分级审批制度。简化手续,公开程序,公开结果,真正打造环境影响审批绿色通道。二要严控污染总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建成一个项目,环保验收一个项目,坚决杜绝久试不验的现象发生。三要全面实行污染排放许可制度,严把企业监测关、监控关和领证关,促使所有企业达标排污,持证生产。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成县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扩项质量认证工作。二是要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平台。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提高预测预警准确率,力争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三是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组织实施环境监控中心平台建设。按照要求,汇科供热公司等企业要安装运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确保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四要建立机动车监控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检验过程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七)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要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加大工程项目减排力度,严格执行改革完善后的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抓好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治理和涉水企业水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减排任务的完成。
    (八)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要进一步传导压力,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纪检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健全约谈、谈话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二是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立起来”,使干部职工心存敬畏,慎独慎初,真正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同时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管之中,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敢于较真,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真正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不越雷池半步。三是要积极推进六权治本。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梳理风险点,实行审查和批准相分离、定事和办事相分离、承办和监督相分离。建设完善重大项目集体审批制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制度,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工作规程。继续引申政务公开,实现权力阳光运行。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消除监督盲区,提高监督效能,促进我县的环保工作廉洁、高效、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机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开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动祁县高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发布时间: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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