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科学水平,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在环评技术审查中的参谋、指导和技术咨询作用,根据省环保厅的工作安排,决定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广泛吸纳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会、学会及社会中介机构等适合并有意愿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专家。
一、入库专家标准征集条件
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公正严谨、廉洁自律和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应为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程设计、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或学者,以及企业中从事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查等工作。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客观、公正、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
2、有相关的专业素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专业领域的发展状况,具有研判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3、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中具体从事生产技术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满10年的有关人员,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或中层管理岗位);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环评工作应满10年;环保部环评审查专家或特殊需要的专家,经设立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5、在相关工作中无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情形。
有意参加并且符合条件的请在2016年8月28日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各类资格证书以及与申报专业相关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相片及电子版,并填写《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个人申请)表)》报送县环保局二楼办公室,同步发送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
报送邮箱:QXHBJBGS@163.com
联 系 人:白瑞芬、马骥
电 话:0354-3822801
附件:1、山西省环保厅关于推荐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人选的通知
2、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个人申请)表
祁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9日
(发布时间:2016-8-22、修改时间: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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