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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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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企业已经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在兽药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并作如下承诺:
一、兽药生产企业作为是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生产,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兽药生产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
三、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后进行生产,并严格按照农业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不擅自改变影响兽药质量的生产工艺。
四、严格按照农业部兽药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兽药生产。
五、不添加农业部明令禁止添加的违禁添加物;不生产假、劣兽药。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易燃、易爆物品要设立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专用使用地和贮存库,车库、库房等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或粉尘爆炸的一切隐患;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保管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企业中各种设备和机具不能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要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要定期检查,对于陈旧危房要及时进行加固、更新;企业中电气设备和线路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要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要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审批备案。
六、自觉接受和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自觉接受相应处理处罚。
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书,并对上述承诺内容负责。
承诺人(签字): 地址:
企 业(盖章):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邮编: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发布时间: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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