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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及产品贩运经纪人(企业、合作社)承诺书
动物及产品贩运经纪人(企业、合作社)承诺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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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及产品贩运经纪人(企业、合作社)承诺书
本人(企业、合作社)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监管并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
二、不经营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坚决不经营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及注水的动物及畜产品。
三、不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未佩戴免疫标识的动物;坚决不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畜产品。
四、不收购、拉运、储存、贩卖病死畜禽。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 严格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
承诺人:
监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发布时间: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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