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
制定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县畜牧兽医事业科技推广计划、重大疫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4、组织管理各类畜牧兽医企业和其他从事畜牧兽医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5、组织开展行风建设、执法责任制、“五五”普法等县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项;完成县委、政府季度、年度工作安排、规划、总结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9、修改时间:20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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