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效领发[2009]1号
关于印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
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和促进机关单位继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对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推动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制强化民主监督,以过错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推动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根据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分四个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时间安排:4月20日至5月31日。
2、主要内容:
(1)宣传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于全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后十日内召开机关会议,传达贯彻会议有关精神。
(2)建立机构。组建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5月31日前完成。
(3)开展调查。各乡(镇)、县级各单位组织开展机关效能调查,听取各方面对本乡(镇)、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本乡(镇)、本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5月31日前完成。
(4)分解任务。县级各单位要把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并责任到人,5月31日前完成。
3、基本要求: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本单位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县级各单位分解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要明确时限,责任到人;5月31日前向县效能办上报实施方案、机构人员、阶段性工作小结等书面材料和信息(报送地址:政府2号楼211室,电子邮件:qxxnjcs@163.com)。从6月1日开始,县效能办组织对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依次类推。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时间安排: 6月1日至8月31日。
2、主要内容:
(1)查找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地本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服务态度、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执行政策、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廉洁自律、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6月20日前完成。
(2)建立效能监测点和监测员制度。各乡(镇)要在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和商贸流通企业中选择3-5个效能监测点,县级各单位要在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中选择1-3个效能监察点。在每个监测点确定一名监测信息员,定期提供信息,促进机关效能不断提升,6月30日前完成。
(3)建立和规范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和修订与效能建设有关的办文限时制、离岗告示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制度,6月20日前完成。
(4)公开承诺。县级各单位要在机关醒目处公开承诺承办职责、承办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6月20日前完成。
(5)接受监督。6月10日前,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要在机关醒目处公示投诉电话、信箱(邮箱)和投诉地址等;
(6)进行整改。对机关效能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明确措施,强化检查,注重实效。8月20日前完成。
3、基本要求:对单位及工作人员查找的问题进行审查,查找不到位的要重新对照检查;在一定范围公示整改措施,重点放在精简审批环节、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承办工作质量和时限上,群众不满意、成效不明显的要重新“补课”;建立并进行规范后的制度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公开承诺的事项要具体,便于社会关注监督;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8月31日前向县效能办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三)督促检查阶段
1、时间安排:9月1日至10月31日。
2、主要内容:
(1)开展回访。针对收集到的各方面对本乡(镇)、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活动,了解群众满意度,听取有否新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完成。
(2)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要对本乡镇、本单位的下属机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形成检查报告,9月30日前完成。
(3)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等,抓紧建立完善决策、管理、服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10月10日前完成。
(4)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10月31日前完成。
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10月31日前向县效能办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四)总结评议阶段
1、时间安排:1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主要内容:
(1)组织评议。12月25日前,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对所属基层单位和站所进行民主测评和考评验收,并上报考评报告和全年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2)检查验收。12月31日前,县效能办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终检查考评验收。
(3)总结表彰。汇总考评结果,全面认真总结,适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3.基本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映各乡(镇)、县级各单位一年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通报;考评较差的单位要重新整改,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重点,着手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抓好本级,指导好下级,带动全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各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领导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学习更认真,调研更深入,方法更有效,指导更及时。要注重把握效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重视利用各乡(镇)、各单位原有的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注重典型推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做好培育典型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联系点,并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做好发现典型工作和宣传典型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加大典型报道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县、乡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做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内部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强化部门内部和垂直管理系统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支持新闻媒体根据自身特点和新闻工作纪律,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四)搞好制度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相关制度和意见。要注意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
(五)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加强政务环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树立抓效能建设促工作落实的思想理念。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影响本乡(镇)、本单位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好当前本乡(镇)、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要用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努力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主题词:行政效能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李丁夫县长、张曲波 书记、米立志常务副县长
抄 送:县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成员
祁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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